开展全域旅游
开展全域旅游
实现 “旅游让生活更美好、让区域更协调” 的目标
以旅游业为抓手,重构区域的经济结构、社会关系和生态格局
乡村是全域旅游的 “重要战场”—— 不仅因为乡村拥有生态、文化、农事等独特旅游资源,更因为全域旅游能为乡村带来 “产业、人才、收入” 的全方位提升,成为破解 “乡村空心化”“农民增收难” 的重要路径。然而,部分地区的 “乡村全域旅游” 却陷入 “重游客轻村民”“重商业轻生态” 的误区:某乡村为打造 “网红打卡点”,强制村民搬迁;某旅游村外来资本垄断收益,村民仅能获得微薄工资。本文结合案例解析全域旅游如何真正赋能乡村振兴,实现 “乡村美、产业兴、农民富” 的目标。
全域旅游对乡村振兴的赋能,不是 “单点输血”,而是 “系统造血”,主要体现在四个维度:
产业赋能:延伸乡村产业链,从 “卖农产品” 到 “卖旅游体验”,如浙江莫干山从 “卖竹子” 变为 “卖竹海民宿、竹艺体验”;
人才赋能:吸引返乡青年参与旅游经营,如四川青神返乡青年通过竹编文创创业,带动村民就业;
生态赋能:推动乡村生态保护,如云南洱海周边乡村通过旅游收益反哺生态治理;
文化赋能:活化乡村传统文化,如安徽宏村通过旅游让徽派建筑、徽州民俗得以传承。
(一)模式 1:“民宿 + 乡村”—— 让民宿成为乡村旅游的 “支点”
不是简单 “建民宿”,而是以民宿为核心,带动乡村餐饮、农事体验、农产品销售等产业发展,形成 “民宿集群 + 全域服务” 的格局。
案例参考:浙江莫干山 “民宿集群 + 全域旅游”
莫干山从 “单一民宿” 发展为 “全域旅游目的地”:① 民宿升级:打造 “精品民宿集群”,每家民宿融入乡村元素(如夯土建筑、竹林景观),同时配套 “农事体验”(采茶、挖笋);② 产业联动:民宿与周边农户合作,游客餐饮食材从农户手中直采,农产品通过民宿销售(如莫干山笋干、茶叶);③ 公共服务优化:政府修建旅游公路、游客中心,规范民宿运营标准,避免恶性竞争。2023 年,莫干山全域旅游带动周边 12 个村集体经济增收,平均每村年增收超 500 万元,村民人均旅游相关收入达 3.8 万元,200 余名返乡青年通过民宿创业就业。
关键动作:引导民宿 “差异化发展”(避免同质化);建立 “民宿 + 农户” 利益联结机制(如食材采购、服务外包);政府完善基础设施(交通、厕所、停车场),提升乡村旅游承载力。
(二)模式 2:“文化 + 乡村”—— 让民俗成为乡村旅游的 “吸引力”
挖掘乡村非遗、民俗、历史等文化资源,将其转化为 “可体验、可传播” 的旅游产品,同时带动文化传承与村民增收。
案例参考:贵州西江千户苗寨 “苗族文化 + 全域旅游”
西江千户苗寨以 “苗族文化” 为核心打造全域旅游:① 文化体验:推出 “苗族银饰制作”“苗族刺绣”“苗家拦门酒” 等体验项目,由苗族村民担任 “文化导师”,游客体验费的 60% 归村民所有;② 文化展演:夜间举办 “苗族歌舞晚会”,演员均为本地村民,既展示文化,又为村民提供额外收入;③ 文化文创:开发苗族元素文创产品(如银饰挂件、刺绣围巾),由村集体统一运营,收益按比例分给村民。2023 年,西江千户苗寨苗族文化相关旅游收入占全域旅游总收入的 55%,带动 80% 以上村民直接或间接参与旅游经营,苗族银饰、刺绣等非遗技艺得以活态传承。
关键动作:筛选 “有特色、可参与” 的乡村文化资源;让村民成为 “文化传承者与受益者”,避免文化表演 “外来化、商业化”;通过文创、展演等方式,提升文化的经济价值。
(三)模式 3:“生态 + 乡村”—— 让绿水青山成为乡村旅游的 “财富”
依托乡村生态资源(山林、河流、田园),发展 “生态旅游”,同时通过旅游收益反哺生态保护,实现 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 的转化。
案例参考:安徽黟县 “田园生态 + 全域旅游”
黟县围绕 “田园生态” 打造全域旅游:① 生态体验:开发 “田园骑行”“稻田研学”“山林徒步” 等生态产品,游客需遵守 “生态公约”(如不随意丢弃垃圾、不破坏植被);② 生态保护:从旅游收入中提取 10% 作为 “生态保护基金”,用于田园修复、山林养护,村民参与生态保护可获得基金补贴;③ 生态农产品:推出 “生态农产品认养” 服务,游客线上认养稻田、果树,线下体验农耕,收获的农产品可邮寄到家。2023 年,黟县生态旅游接待游客超 400 万人次,生态保护基金累计达 8000 万元,村民人均生态旅游相关收入达 2.5 万元,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(森林覆盖率达 82%)。
关键动作:明确 “生态保护红线”,避免生态旅游开发过度;建立 “生态保护 - 旅游收益” 反哺机制,让村民从保护中受益;开发 “低干扰” 生态旅游产品(如徒步、研学),减少对生态的破坏。
(一)保障 1:建立 “利益共享” 机制,确保村民增收
推行 “村民入股”:村集体成立旅游公司,村民以土地、房屋、资金入股,按股分红(如西江千户苗寨村民入股民宿,年分红超万元);
优先本地就业:旅游经营主体需优先雇佣本地村民,且工资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(如莫干山民宿 80% 以上员工为本地村民);
农产品直采:旅游餐饮、文创需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,帮助村民拓宽销售渠道(如黟县民宿食材 90% 来自本地农户)。
(二)保障 2:推动 “村民参与” 决策,尊重村民意愿
成立 “乡村旅游理事会”:由村民代表、村两委、旅游企业代表组成,涉及旅游规划、价格制定、项目落地等事项需经理事会表决;
开展 “参与式规划”:在全域旅游项目启动前,通过村民大会、入户调研等方式,听取村民意见(如某乡村因村民反对,取消大型人造景观项目,改为发展小型农事体验);
村民监督:设立 “旅游监督岗”,由村民担任监督员,监督旅游服务质量、生态保护情况。
(三)保障 3:提升 “村民能力”,让村民有能力参与旅游
开展 “旅游技能培训”:针对民宿经营、导游服务、文创开发等,邀请专家为村民培训(如景德镇为乡村村民开展 “陶瓷文创设计培训”);
组织 “外出考察”:安排村民到全域旅游先进地区(如莫干山、婺源)考察学习,借鉴经验;
培育 “乡村旅游带头人”:选拔有能力、有意愿的村民(如返乡青年、村支书),给予政策、资金支持,带动村民共同发展。
数字营销:通过短视频、直播等平台,推广乡村旅游产品(如四川青神村民直播竹编制作,吸引游客线下体验);
智慧服务:建设 “乡村智慧旅游平台”,提供在线预约、导览、投诉等服务(如黟县推出 “智慧黟县” 小程序,游客可一键预约民宿、农事体验);
数字赋能农产品: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农产品溯源(如游客扫码可查看认养稻田的种植过程),提升农产品附加值。
全域旅游赋能乡村振兴,不是 “把乡村变成城市人的游乐场”,而是 “让乡村成为村民的幸福家园”。关键在于:不忽视村民的主体地位,不牺牲乡村的生态文化,不追求短期的商业利益。唯有让村民 “参与其中、受益其中、认同其中”,才能让全域旅游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 “加速器”,实现 “乡村永续发展、村民持续增收” 的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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